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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保卫战”立法之旅提档加速
阅读次数:1548 添加时间:2015-1-30 发布: 管理员

   《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提交省人代会四审,为14年来首次  

  一审、二审、三审、四审!《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立法之旅终于接近尾声。这同时也是审议的高潮,近800名省人大代表齐聚南京进行会审。这是14年来首次提请江苏省人代会审议的地方法规。28日下午,参加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各代表团集中审议这部法规草案。

  立法典范:“我喜欢这部法” 

  “我喜欢这部法,这是我见到的最好的立法,堪称典范,值得总结推广”。江苏洲际英杰律师事务所杨海燕代表说。

  杨海燕此前已经两次参与论证、审议。“从第一稿到现在,体例和内容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整个立法过程是开放和谨慎的,到现在我已经提不出什么意见了。”

  杨海燕欣慰的是,她提出的7项意见几乎全部被采纳,包括全省范围内监测联网、将管制烧麦秸扩大为管制燃烧垃圾及可燃物或者农业有机物等。她最骄傲的是,在立法论证过程中,有人认为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可以删除,因为上位法没有这样要求,此项要求对政府、企业提出了更严苛的要求,而她坚持应该写入。“信息公开是本条例亮点,特别值得点赞。检测数据不仅仅是企业和监管部门内部掌握的,而是要对全社会公布。”在她和很多人的坚持中,信息公开留了下来。

  龚建宇代表是南通汽运实业集团公司董事长,他也是第三次参加条例审议。“立法过程很民主。立法组到南通听取意见时,我提了三点意见,采纳了一条。”龚代表的意见体现在草案第42条中:“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强行人、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引导公众绿色、低碳出行”。

  大多数法规二审通过,重要法规三审通过,《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罕见四审,开过的座谈会、听取的意见,其数据令人咋舌。提交二审时,意见汇总足足91页。三审前,草案征求了每一个省人大代表的意见,又收到意见1000多条。

  常州市中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张琪代表掌握的情况足以证明如此立法的迫切性。“PM2.5防治形势十分严峻。美国癌症协会最新发布的针对120万美国成年人26年的跟踪调查报告,发现PM2.5浓度每升高10微克/立方米,人群的肺癌发病率会升高15%—27%。而从我们国家看,肺癌已取代消化系统癌症,跃升为癌症发生率的第一位。”

  省人大常委会原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李全林代表也强调,这个立法非常必要、及时。对于江苏而言,大气污染治理是生态文明的重中之重,也是改善民生的当务之急,更是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之举。“你赚了100万,全部交医院,有什么用?作为省级层面,江苏制定这个条例是比较超前的,而且还拿到人代会上来讨论,就是要在全社会树立一个意识,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不是罚几个钱的事,是在犯法!”

  “史上最严”,企业准备好了吗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腊生代表说,“为了早日还百姓一个蓝天,这次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堪称史上最严。”企业,无疑是受到利益调整较多的群体,他们准备好了吗?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朱科敏认为,条例中看到的多是罚、关等等,但对企业不能只是堵,还要给出路。“我们知道,雾霾贡献大户多是GDP的重要贡献者,比如,钢铁、石化、水泥、汽车等行业。如果将这些产业都关闭或搬迁,江苏有没有做好准备?”另外,标准不能太低,但也不能“高高在上”,指望一夜换得蓝天白云是不现实的。比如条例草案要求,所有渣土车必须密闭,能做到吗?不如改为“必须密闭或关盖”。

  而李全林则表示,有些产业必须要调整,不能光算这个产业、这个企业能赚多少钱。他认为,治理大气,首先还是要结构调整,把产业升级,同时利用科技创新,减少对环境的破坏。“我在德国参观过一家企业,生产的汽车可以不用汽油,以氢气作动力”。另外,人的生活方式也要改变,为什么要一家几辆车?“汽车产业政策我认为应该调整,不能盲目发展汽车工业,未来这个空气、交通怎么吃得消?”

  常茂生物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芮新生代表提出,条例(草案)要求“对超过年度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如果能够通过减量置换的项目(指通过削减落后产能腾出总量,用于置换新项目上马所需排污总量),我觉得应该还是可以批,否则所有项目都不批了还怎么发展,还是要平衡发展与环境的关系。”

  “我们企业带头执行,争取达到零排放”,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马斌代表“正能量”满满。他认为,立法的背后其实是经济发展方式。“经济发展本身不是目的,目的是人的健康发展,很多事情本末倒置了。条例要执行好,全社会必须有这个共性思想,这才能倒逼经济转型,尤其是企业用正确的方法可持续经营。”

  “请像查酒驾一样查污染” 

  “我非常满意,非常激动,终于盼到了这一天。”28日下午,南京代表团审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现场,省人大代表、南京环境监测中心站长王合生激动不已。

  早在两年前的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王合生等10位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快出台《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议案”。时至今日,距《条例》出台仅一步之遥。

  王合生说,大家都知道,现在酒驾一被查到,处罚那是相当严,后果很严重。“酒后驾车这个肆虐了几十年的陋习被新交规急刹车,立法功莫大焉,执法也至为关键。”《条例》明确了横向纵向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制定了具体的处罚措施,解决了“踢皮球”的顽疾。但出台只是第一步,接下来就要看执行。这位老环保提高音量郑重建议——令行禁止,要像罚酒驾一样罚大气污染!

  2月1日即将表决,代表们不放弃提意见。常州市长阎立代表提醒考虑可操作性,“如果肯定执行不了的,建议不要放进去,因为企业做不到,是违法;政府追究不到位,也是违法,大家都公然处于一个违法状态,法规就没意义了”。还有科学性问题,比方目前的总量减排政策,是在原来总量基础上只能减不能加。谁占便宜?过去粗放发展的占便宜,因为关个水泥厂就能腾出容量;发展早的占便宜,苏北一些地方正在加快发展中,只要发展就会有增量,怎么办?这个政策还需要更科学。

  南通市检察院检察长赵志凯代表则提出,法规在监管、约束、治理、查处等方面做了很多规定,环保部门压力很大,监管手段能否跟上?对政府监管部门,提出8种行为可以行政处分直至刑事责任。他认为,还需要两高制定司法解释来进一步明确标准。

  “最主要的是宣传、教育、防范,造成社会性氛围。要细化解读,让人人懂法守法,形成社会共识。”南通市台胞联谊会副会长吴琼代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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