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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四地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
阅读次数:1247 添加时间:2018-12-25 发布: 管理员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公告,授予45个市县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我省南京市高淳区、建湖县、溧阳市、泗阳县获评第二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的评选从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6个方面,分别设置38项(示范县)和35项(示范市)建设指标进行衡量。
      去年,泗洪县被授牌第一批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苏州市、无锡市、南京市江宁区、泰州市姜堰区、金湖县5个市县荣获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生态环境部将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方面给予政策、项目、资金扶持。
    (来源:2018年12月25日《新华日报》 许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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