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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次数:1452 添加时间:2018-10-25 发布: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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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循环经济引领行动》(发改环资[2017]75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8〕502号),经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估,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建司公布了符合条件的50家基地。我省扬州市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江阴市秦望山产业园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常州市新北资源循环利用基地、连云港市东海县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新沂市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无锡市惠山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徐州市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等七家单位榜上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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