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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无锡锡山最高奖10万元!
阅读次数:1299 添加时间:2018-3-12 发布: 管理员

日前,无锡市锡山区环保局起草了新的《锡山区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经过多次征求意见修改后,由锡山区人民政府正式发布。新《奖励办法》并非在老《奖励办法》基础上进行修改,而是参考了先进地区经验以及新环保法中的按日计罚等规定重新起草。



奖励条件

举报人在举报时应当提供以下内容:(1)明确的环境违法行为主体;(2)环境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形、发生时间、详细位置等线索;(3)明确说明为有奖举报。同时,举报奖励应当符合相应原则,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奖励。


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1)拨打12345、12369热线进行举报;(2)拨打锡山区“263”办公室举报投诉电话88100263进行举报;(3)来访或信函进行举报(如锡山区环境保护局,地址:锡山区锡沪中路97号)。


奖励标准

分重大价值、较大价值、一般价值三个举报价值等级。根据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和举报价值等级,给予举报人奖金奖励:


(1)举报人举报的违法行为被依法立案并实施罚款,根据举报价值等级,分别按案件罚款金额的20%10%5%的标准予以奖励,最低不低于5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按日计罚的,参照第一次行政处罚金额计算)。


(2)举报人举报的违法行为被依法立案,移送公安并实施行政拘留的,根据举报价值等级,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


(3)举报人举报的违法行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后,经人民法院审判,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的,根据举报价值等级,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


举报人的举报涉及上述多项的,按奖金最高的一项予以奖励。


监督管理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等情况。举报人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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